发布日期:2012/4/18 发布人:admin
关于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过程节点监督抽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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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昆山市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监控制度>的通知》(昆建[2006]351号)和《关于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昆住建[2011]99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过程监督程序通知如下:
一、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告知
1.所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在实施前三个工作日进行网上告知;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指的是以下具体工况:(1)基坑工程:围护结构施工、土方开挖;(2)模板工程:浇筑混凝土;(3)承重支撑架:支撑架搭设完毕,投入使用;(4)悬挑脚手架:悬挑构件施工实施完成;(5)落地脚手架:地基基础处理完毕且搭设不超过两步脚手架;(6)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提升;(7)吊篮脚手架:吊篮使用;(8)结构吊装与安装工程:吊装与安装;(9)起重设备安装拆除工程:安装、顶升、扶墙、拆除;(10)拆除工程:拆除;(11)爆破工程:爆破(12)新老管线碰接工程:封与拆;(13)外电防护工程:外电防护工程搭设完成;(14)建筑幕墙安装工程:幕墙安装;(15)顶管工程:工作井(接收井)开挖、顶进作业。
2.所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应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
3.单个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分多次实施的,应进行多次实施前告知;
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过程节点监督
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网上告知后,应与重大危险源抽查组取得电话联系,确定现场监督的具体时间;
2.重大危险源抽查组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节点进行监督抽查,并提出抽查意见;
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完毕告知
1.所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在实施完毕后五个工作日进行网上告知;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所谓实施完毕指的是以下具体工况:(1)基坑工程:基坑土方回填完毕;(2)模板工程:模板支架拆除完毕;(3)承重支撑架:支撑架拆除完毕;(4)脚手架:架体拆除完毕;(5)吊篮脚手架:吊篮拆除完毕;(6)结构吊装与安装工程:吊装与安装完毕;(7)起重设备安装拆除工程:拆除完毕;(8)拆除工程:拆除完成且建筑垃圾清理完毕;(9)爆破工程:爆破完成且建筑垃圾清理完毕;(10)新老管线碰接工程:封拆完毕且投入使用前;(11)外电防护工程:外电防护工程防护架拆除完成;(12)建筑幕墙安装工程:幕墙安装完成且安装操作架体拆除完成;(13)顶管工程:工作井(接收井)开挖、顶进作业。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分多次实施的,只进行最后一次实施完毕告知;
昆山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地址(兴化):江苏省兴化市五里东路九洲城中城2幢商铺6-22 电话:0523-82316126
地址(昆山):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东路858号(前进路与黄浦江路交汇金泰国际中心24、25层) 电话:0512-57711886 传真:0512-57711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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