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2/1 发布人:admin
昆政办发〔2014〕12号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近期,全国各地发生多起建筑物和森林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昆山实际,现就做好春季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防火工作面临形势。入冬以来,我市降水偏少,风干物燥,火险等级明显偏高,加之春节前后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使火灾风险进一步加大,防火形势尤为严峻。各区镇、各有关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严格落实责任,做好火灾防控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二、加强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昆山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试行)》,严禁在规定燃放区域和时间外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对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销售场所和燃放场所的监督管理,严禁超量储存和在许可证载明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严禁礼花弹等专业燃放类产品及超标产品进入零售环节。
三、加强重点区域安全监管。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城中村”、古建筑群、木质房屋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和消防监管,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要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加强对上坟烧纸、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的引导,严格监管工作。
四、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要加大火情监测力度,落实不同等级条件下的预警响应措施,做到科学设防。要完善和落实应急预案,提前做好队伍、物资等应急保障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要坚守岗位,靠前驻防并时刻待命。
五、加强防火知识宣传教育。各区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博等媒体和宣传栏、警示牌等媒介,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做到防火知识进村(社区)入户,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要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使用取暖设施。普及火灾自救互救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六、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各区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明工作纪律,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要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火情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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